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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建漏泽园记庆元二年正月 宋 · 赵彦秬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四一三、道光《东阳县志》卷九
东阳县西五六里,故有漏泽园,其建创之始,无有碑志,固不可以详考,而耳目之所闻见,则一二十年以来仕于此邦者,盖未尝略经意。
阙然樊墙,莫适为主。
斧斤之所樵苏,牛羊之所践履,终风冻雨,骸骨累然,过者莫不为之酸鼻。
故邑人之葬送无归者,宁从浮屠氏举而弃之火化,而莫肯于是殡焉。
是岂国家立法之本意哉!
赣川曾棠召南为丞于此,一日饯客道周,适过其旁,慨然念之,因举其常平之赢羡,闻于部使者,虑材鸠工,为墙三百二十有一堵。
又于其中建屋三间,外立门屏,命道家者流居其下,以司启闭。
凡用钱二十三万有奇。
经始于乙卯之季冬,讫事于丙辰之孟春
危墙周匝,屋室翼然,锄畚不侵,薪牧有禁,使死者无暴露之虞,而生者蔑霜露之感。
顾其为惠,岂不为甚溥哉!
予前年解官归,其冬次年春,邑之贫民颇有菜色,至夏而疾疫大起。
曾公捃拾常平之縻费,又以己之俸馀,佐之赈施,至于再三,用钱无虑数千百缗。
俾饿者获饱,而病者获起,其为事盖前此所未有也。
是岂特邑人得其惠,其或有识者于此观政焉,则亦当在所感矣。
昔熙宁立法之初,命州县之常平领于倅贰,而路别置使者,是盖欲因其所有以利之,如尧舜之不废困穷。
文王发政施仁,必先四者之意耳。
当时州县徒知主于敛散,固以失其本旨,而况于后来哉!
然则曾公之举,其亦有合于熙宁之遗意欤!
予自省事,即诸老先生之门,见其商确治体,论人物,则以为渡江以后,惟茶山文清曾公东莱吕紫微名德出处略同,后之欲观中原文献源流者,当于是乎考。
今曾公乃文清之季孙也,以其家学而发于政事,其有所自矣。
诗云「维其有之,是以似之」,予于此盖三叹焉。
庆元二年正月日记。